欢迎您访问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今天是: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襄阳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襄阳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4-30
索引号: 011158671/2025-11387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公开日期: 2025-04-30
标题: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襄阳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2025-04-30 终止时间: 来源:


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保督察整改有关要求,确保360足球直播_体育即时比分-投注*官网全面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现结合市发展和改革委会工作职能,对照《襄阳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制订如下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对照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按照整改目标从严、整改措施从严、整改效果从严、责任追究从严的原则制订整改任务清单,推动涉及市发改委2项牵头整改任务(省序号7、21)、4项配合整改任务(省序号1、16、20、22)如期完成。

二、主要措施

(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作为检验领导干部政治表现、工作作风、责任担当的标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保建设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中央和省、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纳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认真学习研究,统筹安排部署,落实推进措施,切实增强共抓生态环保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加强“两高”项目源头管理,持续督促项目所在地严格落实“两高”项目准入前产业政策、污染物减排、能效水平等发改、经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审会商机制。完善“两高”项目动态调整清单管理制度,对“十四五”期间拟建、新建、投产的“两高”项目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全面排查“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批建不符、未批先建、区域削减方案落实等情况,形成排查问题整治清单,完成排查问题整改。

(三)持续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加强与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襄阳铁路物流基地、小河港区疏港铁路专用线一期建设和运营。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宜城市、襄城区人民政府,力争推动小河港区疏港铁路二期、襄阳堂清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尽快开工;配合南漳县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南漳县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前期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发改委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研究有关重大问题,解决有关重大事项。

(二)健全整改机制。建立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相关整改工作定期调度机制。按时间节点报送有关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由委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经委领导小组同意后报送市整改工作专班。每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验收科室统筹该项任务总体验收的组织、实施及汇总备案等工作,在整改方案明确的时限内预留省级验收和市级验收的时间,各牵头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验收工作。

(三)强化工作落实。委相关科室要切实把推进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相关整改任务放在重要位置,强化组织实施,定期分析研究,与其它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要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帐。要对照整改措施清单(见附件),结合工作职能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措施、可量化、能落实。

附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

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干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坚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仍有差距,过于强调近年来发展过程中欠账较多、历史积累矛盾突出等客观原因,对一些牵涉面广、处理难度大、利益纠葛复杂的问题不担当不碰硬。一些地方和部门主动作为不够,推动解决问题主要靠上级部门督察、通报等。个别单位乱作为,甚至为应对考核和督察干扰监测数据、凭空编造台账。(省序号1)

整改目标:通过多种方式,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增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学深悟透、弄通做实,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主题纳入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并抓好落实,通过线上和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制度。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落实《襄阳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每年1月底前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上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及牵头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落实情况,有关情况依法依规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管控不够到位。部分地方在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上统筹不够,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冲动明显。(省序号7)

整改目标: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控“两高”项目准入,推进节能降碳,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2024年12月底前,加强“两高”项目源头管理,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持续督促项目所在地持续落实“两高”项目准入前产业政策、污染物减排、能效水平等发改、经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审会商机制。

2.2024年12月底前,完善“两高”项目动态调整清单管理制度,对“十四五”期间拟建、新建、投产的“两高”项目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3.2025年6月底前,组织全面排查“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批建不符、未批先建、区域削减方案落实等情况,形成排查问题整治清单,完成排查问题整改。

三、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反弹。“十四五”以来,湖北省多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反弹严重,主要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全省重污染天数比率从2021年的0.6%增加到2023年的1.9%。其中,荆州市、黄冈市、孝感市、咸宁市细颗粒物浓度逐年上升,2023年比2021年分别升高34.3%、29.0%、27.3%、16.8%。(省序号16)

整改目标:形成攻坚合力,持续深化结构调整,强化各类污染源治理,保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趋势,完成省定空气质量考核目标。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制定并印发《市发改委贯彻落实襄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责任清单》,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2.配合开展重污染天气下电力行业相关企业应急响应,按时保质完成监督帮扶反馈问题和日常监管发现问题整改。

四、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淘汰不力,甚至顶风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明确,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生产工艺和装备为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应立即淘汰。督察发现,黄冈、荆门及天门等地6家企业共有8条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生产线,其中3条为2024年新建,这些生产线均属违规建设,未配备必要的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污染问题突出。此外,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全省还有12台一段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鄂州市昌鑫铸钢公司2台铝壳中频炉等落后设备未淘汰。(省序号20)

整改目标:宜城市昊天特制琉璃瓦厂、宜城市海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宜城市福鑫新型材料厂的3台一段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依法整改到位。举一反三,推进落后产能、工艺、装备淘汰。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措施:

按照年度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压实部门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信息共享、线索互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五、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进展缓慢。湖北省2023年公路货运量占比69.5%,铁路货运量占比较2020年下降0.9个百分点,仅为2.5%,不增反降。计划2023年完成的10个铁路专用线重点项目,目前仅建成4个。(省序号21)

整改目标: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高铁水联运量占比。加快推进襄阳铁路物流基地、小河港疏港铁路专用线一期建设和运营。争取铁路货运量稳步提升。

整改时限:2029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加强与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

2.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襄阳铁路物流基地、小河港区疏港铁路专用线一期建设和运营。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宜城市、襄城区人民政府,力争推动小河港区疏港铁路二期、襄阳堂清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尽快开工;配合南漳县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南漳县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前期工作。

六、全省设计吞吐能力150万吨及以上的交通物流园区,有37个已纳入交通规划范畴,但仅有5个建成铁路专用线,与2023年实现主要港口、物流园、产业园铁路互联互通的目标差距较大。(省序号22)

整改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方案要求对全市有关物流园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2021年12月25日以后新建或迁建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物流园区,原则上要接入铁路专用线(有管道的除外),支持其纳入铁路建设规划项目库。

整改时限:2029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指导各县(市、区)推进专用线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实施项目建设。


 
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地址:襄城区铁佛寺路57号(原襄阳市广播电视大学院内) 联系电话:0710-3534576 邮编:441021
派驻纪检组电话:0710-3511289    地址:襄城区荆州街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6000040 鄂公网安备:42060602000370号 鄂ICP备19012107号-4 网站地图
总编辑:陈波 责任编辑:高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