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市、县服务业发展评估办法(2023修订版)》(鄂服务〔2023〕3号)文件要求,结合襄阳实际,经主要起草单位提出,在征求原联合发文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现决定废止《襄阳市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实施使用细则》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襄阳市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实施使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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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襄阳市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实施使用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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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东津新区经服局、鱼梁洲开发区文旅局、市高新区财政局、市东津新区财政局、鱼梁洲开发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21〕12号)、《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21〕3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制定了《襄阳市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实施使用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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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襄阳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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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实施使用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襄阳市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21〕12号)、《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21〕333号),结合360足球直播_体育即时比分-投注*官网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引导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地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 根据360足球直播_体育即时比分-投注*官网所获的年度引导资金额度,合理、有序确定年度支持对象,避免“撒胡椒面”和“平均分配”等问题,充分发挥资金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四条?引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统筹安排、属地管理、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五条?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各地发改、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安排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引导资金投资效益。
第二章?支持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 引导资金由市级人民政府统筹用于支持本市全域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具体支持范围和对象为:
(一)全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
1.重大项目。引导资金应用于支持资金下达年度已列入全省“五个一百工程”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
2.重点企业。引导资金应用于支持最新一轮全省“五个一百工程”重点企业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
3.重点品牌。引导资金应用于支持最新一轮全省“五个一百工程”重点品牌正在进行或当年拟进行的品牌培育提升活动。
4.领军人才。引导资金应用于支持所有批次全省“五个一百工程”领军人才所在企业于资金下达年度在建的为提升行业引领力、影响力的创新性示范项目建设。
5.示范园区。引导资金应用于支持所有批次全省“五个一百工程”示范园区正在实施的园区提升工程,重点支持园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二)“两业融合”试点
1.已列入国家级试点的园区和企业的在建试点项目。
2.已列入省级试点的区(开发区)、园区、企业的在建试点项目。
(三)省级引导资金年度计划确定的其它支持范围和对象
1.获得年度省服务业发展评估名次的县(市、区)实施的服务业重点项目。
2.已申报当年度中央、省预算内服务业专项但未获得专项引导资金的服务业优质储备项目。
3.符合奖补资金支持的其它项目。
第七条?引导资金年度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按照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年度计划要求,由市发改委根据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推进工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适用方向研究确定,确保专款专用。
第八条 申报使用引导资金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省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符合引导资金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襄阳市域内注册、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项目建设资金筹措能力,未列入信用“黑名单”的独立法人单位。
(四)申报项目应在相关部门完成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并完善土地、规划、能评、环评等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已落实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完成申报计划建设规模及投资的30%以上,且在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后按照项目建设起止年限完成项目建设。
第九条?引导资金对单个项目支持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10%。对省级其他财政性资金支持过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对于360足球直播_体育即时比分-投注*官网列入省级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品牌、领军人才、示范园区,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分年度分批予以支持,原则上三个年度内对同一市场主体或示范园区不重复支持。?
第三章?资金安排和使用?
第十条 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年度计划的相关规定及时间安排,组织开展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等工作。
第十一条?资金安排和计划下达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市发改委根据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年度计划,研究确定引导资金本年度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提出初步资金安排方案,会同市财政局下发引导资金申报通知。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组织申报,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提交引导资金申请报告。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拟申请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查,重点审查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审查意见,并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提交申报材料。
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金申请正式文件;
2.项目审查意见;
3.申报项目简介;
4.项目申报单位上报的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
5.承诺书。
(四)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对各地上报的申报文件进行审核,研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程序公示,并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财政局及时拨付资金。资金奖补方案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备案。
第十二条?对在列入“两业”融合试点当年一次性给予支持,对于列入国家级试点的园区和企业,安排资金分别不低于200万元、150万元,列入省级试点的县(市、区)、园区和企业,安排资金分别不低于15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
第四章 ?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
第十三条?市发改委负责督促各县(市、区)、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引导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各地反馈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切实加强引导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发改委。
第十四条?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负责项目审查和实施监管。对引导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建立项目档案、跟踪项目建设及日常监管等工作,及时掌握安排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情况,适时开展现场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发展改革委。
第十五条?申请并获得引导资金支持的资金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投标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用于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以及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定期提供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并发挥效益。
第十六条 ?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对引导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对引导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对预算已安排但当年没开工或超过当年资金实际需求、项目结转一年的资金,本级财政审核后继续用于服务业发展相关项目;对连续结转两年仍未用完的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收回作为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第十七条 每年1月15日前,引导资金使用单位所在地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汇总本地上年度引导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年度引导资金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等情况,报送市发改委,同时抄报市财政局。
第十八条?强化对违规行为查处,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对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和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采取扣回引导资金、取消下年度参与资金分配资格等措施,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细则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